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娇芳 | 注册资本:3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14496417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梅林镇杨梅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自然资规罚决字〔2025〕第000083号
经查实,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宁海县梅林街道胜建村集体土地上建造道路。2025年12月16日,经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勘测,总占地面积为12885.9平方米。建设现状为已建造一条占地面积为12885.9平方米的道路。经套合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本案中该宗地所占554.6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公路用地(建设用地),所占641.0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果园(农用地),所占5431.2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建制镇(建设用地),所占2757.9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其他草地(农用地),所占3501.2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水田(农用地)。经套合梅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部分),本案中该宗地所占641.0平方米土地规划类别为农用地中的园地,所占3501.2平方米土地规划类别为农用地中的一般农田,所占2757.9平方米土地规划类别为未利用地中的自然保留地,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占5431.2平方米土地规划类别为建设用地中的城镇用地,所占554.6平方米土地规划类别为建设用地中的公路用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经套合宁海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本案中该宗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在上述类别土地上进行建设,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中该宗地所占12885.9平方米土地,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处罚。
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一)责令宁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2885.9平方米的农民集体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2885.9平方米的土地上建造的占地面积为12885.9平方米的道路;(三)并处非法占用所占3501.2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水田(农用地)的土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87530元;所占554.6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公路用地(建设用地)、所占641.0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果园(农用地)、所占5431.2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为建制镇(建设用地)、所占2757.9平方米土地现状类别其他草地(农用地)的土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87694元,共计罚款人民币275224元。
275224.00元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