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藏尖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200595019586M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晏县青海湖乡达玉日秀村(环湖东路800米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9
(2023)闽0428民初116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范**
将乐县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将乐县人民法院
2
2023-11-30
(2023)闽0428民初116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范**
将乐县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将乐县人民法院
3
2023-11-20
(2023)闽0428民初116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范**
甘肃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将乐县人民法院
4
2023-11-10
(2023)闽0428民初116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范**
甘肃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乐县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将乐县人民法院
5
2023-07-04
(2023)青22民终9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4-12
(2022)青22民终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魏**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2-01
(2021)青2223民初2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魏*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
海晏县人民法院
8
2021-12-01
(2021)青2223民初2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魏*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晏县人民法院
9
2021-11-16
(2021)青2223民初2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魏*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
海晏县人民法院
10
2021-11-16
(2021)青2223民初29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x**
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晏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2
2023-06-02
(2023)青2223执恢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魏*、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10
2022-12-21
(2022)青民申6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5-20
2022-05-10
(2022)青22民终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3317845.84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23
2019-06-14
(2019)陕0112民初96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西安盛巨福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10
2019-05-28
(2019)青2223财保3号
王**与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6-04-26
2016-04-26
(2015)晏民二初字第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宁高青彩钢压型板有限公司与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19065.00元
民事案件
7
2015-09-29
2015-09-29
(2015)宁民立终字第000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宁高青彩钢压型板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王生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晏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2023年7月6日,我大队对位于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达玉部落的海北达玉部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西宁银润消防设备维保有限公司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与实际到场的维保人员不符,其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西宁银润消防设备维保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900.00元
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