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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博然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建保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C7DU4E8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1097号爱地商务快线中心13层1301-2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3号
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阮孝明进行询问确认,上述不合格批次新疆炒年糕系当事人委托乌鲁木齐臻味有道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商)于2025年9月7日所生产,规格型号:450克(年糕350克+酱包100克)/袋,共生产160袋。2025年9月9日,乌鲁木齐臻味有道食品有限公司以每袋3元的价格将上述160袋产品销售给当事人。2025年9月14日,当事人以每袋5.8元的价格将其中150袋产品销售给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城峰购物,剩余10袋产品公司留存。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城峰购物最终以每袋7元的价格将该批次产品对外销售,共售出15袋(包含抽检买样8袋)。在收到本局送达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同生产商一起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期间共召回135袋,连同公司留存的10袋共145袋产品全部退回生产商,上述召回产品在兵团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已全部销毁,目前当事人及生产商库存均已没有该批次产品。按7元每袋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该案的货值金额为112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2元。经当事人同生产商组织人员分析查找问题,发现原因可能是因工厂二楼包装车间一处紫外灭菌灯破损,导致分装车间未能彻底灭菌,致使抽检项目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自己及委托生产商的相关材料。
一、没收违法所得42元;二、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042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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