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达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恽达临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J0D011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向阳路339号南阳众智创业园119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9
(2025)浙8601民初967号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宁波罗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达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
2024-05-17
(2024)浙8601民初28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凡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达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3
2023-05-08
(2023)沪0115民初4308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
杭州盛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5﹞16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6月在其微店商城销售“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我局于2024年7月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当事人将“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的链接下架处理。后2024年10月当事人在其微店商城销售“疤克祛疤凝胶疤痕修复硅凝胶”,同时“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又再次上架。期间,当事人无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上述两款产品均为二类医疗器械,且均不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涉案面膜销量为零,疤凝胶共销售4件,实付金额1192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属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情况。另其销售的二类医疗器械不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处: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92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1192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属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情况。另其销售的二类医疗器械不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处: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92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1192元。
10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