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利川市经玖典牛肉餐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4C9UWP4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东城街道腾龙社区左岸丽川土苗风情街A41-A6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105号
经查,你餐馆内使用“火锅午餐肉罐头”的方式是客人在菜单上点了“精纯午餐肉”后,厨房师傅将“火锅午餐肉罐头”开封、切片装盘、上餐桌,由客人自行下入汤锅加热后食用。你使用“火锅午餐肉罐头”时是将一盒罐头分为两份加工售卖,一份“精纯午餐肉”的售价是22元,2026年4月21日厨房冰柜中发现已霉变的半盒“火锅午餐肉罐头”是因为开封时售卖了一份(半盒),就将待加工使用的半盒放厨房冰柜中冷藏保存,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霉变。你未建立经营台账,所以不能提供已售卖的半盒“火锅午餐肉罐头”是何时加工使用的,不能确定使用时是否霉变,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你不能提供“火锅午餐肉罐头”的购进票据等相关资料。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1、当事人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火锅午餐肉罐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腐败变质的“火锅午餐肉罐头”半盒;2、处罚款2000.00元。 当事人不能提供“火锅午餐肉罐头”的购进票据等相关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腐败变质的“火锅午餐肉罐头”半盒;3、处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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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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