洹彩(邯郸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星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03MABQ6NX226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苏曹乡新兴大街580号(万合检测站院内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邯市监处罚〔2023〕(CT)第140245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洹彩(邯郸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快手电子商务平台洹彩旗舰店销售的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荣昌工业园洹彩制衣厂生产的短袖衬衣;商标:洹彩;规格型号:90/52.80/48;款号:311808-1的儿童服装,经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符合FZ/T73025-2019,GB31 701-2015A类婴幼儿用品标准,依据《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经现场检查(北环万合检测站西二楼)未发现此款儿童服装。询问当事人是从安阳千寻服饰有限公司购进的这款儿童服装。截止查获当事人以每件14元的价格从安阳千寻服饰厂家购进,以每件25.9元的价格在快手平台销售,共销售了60件这款儿童服装,产品货值金额1554元,获利714元,有进销货票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向不合格儿童服装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交办函,负责对生产企业不合格服装的查办。当事人已向丛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变更申请。
1、没收违法所得714元; 2、给予销售不合格儿童服装货值1554元二倍的罚款3108元;合计3822元,上缴国库。
3108.00元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2
冀市监邯处〔2023〕1304032300023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在快手电子商务平台洹彩旗舰店抽检短袖衬衣。检验报告:(NO:GC-T2023039)检验结论为: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符合FZ/T73025-2019,GB31701-2015A类婴幼儿用品标准,依据《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8月9日到洹彩(邯郸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大厦2009进行核实检验不合格儿童服装情况,经查该公司已搬迁到北环万合机动车检测院内西二楼办公,现场只有公司一名员工(李刚)在工作,公司管理层去浙江考察,执法人员向公司下达询问通知书(邯市监询字【2023】14089号)等负责人回来后在进行调查。
没收违法所得0.0714万元,罚款0.1554万元
1554.00元
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