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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城关镇立诺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廖维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8MA70JCED1E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文化西路农业大厦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阳市监处罚〔2023〕268号
经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合法有效,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经营的上述2包怡冠园烧烤辣面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上述2包怡冠园烧烤辣面存放货架(位置)上未标注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字样,也未将上述2包怡冠园烧烤辣面单独存放。销售价格牌显示售价为2.00元/包。当事人对以上事实表示认可。又查,当事人陈述其经营的上述2包怡冠园烧烤辣面是从旬阳市城关镇福林综合批发部购进的,只进了5包,进货发票找不到了,索要有进货方的主体资质。当事人称前几天才检查过店里的食品,但是自己把时间加错了,9月加6个月以为到5月份才过期,所以没有及时清理。当事人称上述辣条过期后只销售了一包,其未建立相关销售台账,现场也未发现相关销售凭证,按照行政处理有利于相对人的原则,对当事人上述相关经营陈述予以采信。因此,确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2.00元,货值为6.00元。
1、没收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上述批次怡冠园烧烤辣面; 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人民币(销售1包过期怡冠园烧烤辣面所得);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2000.00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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