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姐植物养发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和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11MA2WJR1M3L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振兴街3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经高市监处罚〔2026〕10号
经查,2020年12月24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植物养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2025年12月15日,当事人与肥西县高刘镇效益标牌制作部签订了一份广告制作合同,合同约定由当事人(甲方)提供宣传物料,肥西县高刘镇效益标牌制作部(乙方)负责宣传物料的排版制作业务,合同约定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费用标准门头广告展板220元/块;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当日全额支付220元,甲方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至乙方。当事人门店涉案广告1处,内容为“苗方热敷通络祛痛骨质增生腰肌劳损风湿骨痛颈椎病腰腿疼痛跌打损伤肩周炎腰间盘突出产后修复鼻炎调理”。当事人在门店发布涉案广告“苗方热敷通络祛痛骨质增生腰肌劳损风湿骨痛颈椎病腰腿疼痛跌打损伤肩周炎腰间盘突出产后修复鼻炎调理”,属于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另,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了“肩周炎”“腰间盘突出”“鼻炎调理”等涉及疾病的医疗用语。经我局认定,涉案广告费用计220元。
1;罚款陆佰陆拾元。
660.00元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