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欣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续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0MA78G9QG50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城街道建设社区建设路1号美家物流园M栋2001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4
(2025)新2901民初12158号
广告合同纠纷
正欣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百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
2025-10-14
(2025)新2901民初12160号
广告合同纠纷
正欣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九溪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3
2025-07-28
(2025)新2901民初5016号
广告合同纠纷
正欣传媒有限公司
阿克苏中安奥特莱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3-05-30
(2022)新2901民初6087号
广告合同纠纷
正欣传媒有限公司、阿克苏市骅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3183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处罚〔2025〕136号
经调查,前述4条违法公交站牌广告(ID:43868、43865、43839、43833)系阿克苏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委托当事人设计制作并发布,双方之间有签订的合同,合同为期1个月。广告牌展示位属于当事人所有,广告内容由当事人员工进行设计制作,广告牌设计制作广告费用为250元/月/幅,共4幅公交车站台画面(上刊时长1个月),合同总价1000元,故4幅公交车站牌广告违法所得为1000元。
前述ID为43864的1条违法公交站牌广告系阿克苏市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委托当事人制作并发布,双方之间有签订的合同,合同为期3个月。广告内容由阿克苏市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策划部进行设计,再由当事人制作投放至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中路(靠近新疆兵团农一师行政学校公交站牌),广告牌制作并投放费用为120元/面/次,合同总价120元,故1副公交车站牌广告违法所得为120元。
综合上述事实,当事人因设计、制作并发布前述5条违法户外房地产广告,违法所得共计112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120元(壹仟壹佰贰拾元);
2.处以罚款900元(玖佰元整)。
罚没款共计2020元(贰仟零贰拾元)。
900.0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