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乐佳欢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童大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4B264W9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玉泉办事处穿心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6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3月29日续办了《营业执照》,于2022年10月11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位于当阳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穿心村(现为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合意村)玉泉路口处从事经营活动。2026年3月22日,当事人从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双井村西三环路边的“禾兴种苗场”(经营者;李艳红)购进菜苗41盘,包括辣椒苗4盘(每盘数量不等,下同)、茄苗(包括散本地椒等共四个品种)13盘、红小西红柿苗1盘等共18个品种,含包装物共计支付货款962元。购进后当事人将上述菜苗置于店门外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时未按菜苗品种标明并公示销售价格。2026年3月23日,当事人向投诉人售出辣椒苗、茄苗、西红柿苗等并收取价款35元。因当事人未针对上述商品建立销售台账,也未实行单独成本核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该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元。
2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