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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微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5L4T368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二经路5号中兴环保科技公司内G区22号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川0114民初678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伟科特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7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3-04-24
(2023)川0114民初4032号
运输合同纠纷
王**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9
(2025)川0114民初678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伟科特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5﹞102488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1-12
2
津交(总)罚﹝2025﹞101620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7-07
3
津交(武)罚﹝2025﹞01005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04日使用津CK5092津HI430超从成都装运日用百货至天津,挣取运费每趟8000元(未结算),在京福公路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存在超载运输行为。2025年01月08日,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临时号牌货运车辆津H1430超参加普通货物运输。当事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5-01-08
4
津交(总)罚﹝2024﹞102471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11-25
5
成交执罚﹝2024﹞011308100号
2024年9月29日,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张国峰驾驶津CK5092/津G7217超车(六轴)装载3桶2,4,6-三【(二甲氨基)甲基】苯酚,每桶净重200KG,共计600KG从天津北辰物流运送到新都区传化智慧物流园区B区嘉运鸿达物流去。11时15分在新都区传化智慧物流园区B区被执法人员检查。经查,津CK5092/津G7217超车所有人是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此趟运输由该公司安排并收取10000元运费,目前公司还没有收到运费。此趟运输属经营行为。经抽样鉴定该车运载的2,4,6-三【(二甲氨基)甲基】苯酚属8类危险品,UN2735。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是该车实际经营者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当事人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且无违法所得。涉案车辆为六轴车,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鉴定报告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四万元
40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6
津交(总)罚﹝2024﹞101978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9-15
7
津交(总)罚﹝2024﹞10855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4-11
8
津交(总)罚﹝2024﹞11193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1-30
9
津交(总)罚﹝2024﹞10202号
天津市嘉运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1-29
10
津交2023101414号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营
给予当事人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