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壶山新民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玉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3MA2E5CN0X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门新村18号(程新民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义壶山罚决字〔2025〕第000099号
现已查明,2025年3月31日,当事人武义县壶山新民食品商店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门新村18号(程新民户)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为此,本机关于2025年3月31日14时55分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金武壶山综执责改字〔2025〕第009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4月1日8时30分前限期改正,但其逾期未改,于2025年4月3日13时40分继续店外经营。当事人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门新村18号(程新民户)超门、窗经营物品为桌子一张及纸钱、纸衣等各类祭祀用品,超出门窗长3.5米,宽1.7米,占地面积为5.95平方米。经复核,当事人已于2025年4月3日15时00分前进行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
240.00元
武义县人民政府壶山街道办事处
2025-05-08
2
武义执法局罚决字〔2024〕第000187号
现查明,2024年3月7日,当事人武义县壶山新民食品商店因装卸货物未及时搬入店内,遂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门新村18号(程新民户)门口道路上堆放纸板箱3个,长0.8米,宽0.6米,面积为0.48平方米。2024年3月7日9时56分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武义县壶山新民食品商店送达了金武综执责改通字〔2024〕第05-002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4年3月7日11时30分前限期改正。经复核,当事人已于2024年3月7日10时10分前自行清理堆放的物品。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
240.00元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4-09
3
武义壶山罚决字〔2023〕第000033号
2023年3月27日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西门新村18号(程新民户)门口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为此,本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3月27日9时25分依法向你送达了金武壶山综执责改字〔2023〕第11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于同日11时00分前限期改正,但你逾期未改,于2023年3月30日9时06分继续店外经营。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物品为祭祀用品等商品,超出门、窗长2.1米,宽1.2米,面积为2.52平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武义县人民政府壶山街道办事处
2023-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