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晓东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100680795328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路南段巴黎都市物业服务中心2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7
(2024)豫1102民初59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尹**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6
(2024)豫1102民初60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6
(2024)豫1102民初60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4
2024-12-25
(2024)豫1102民初60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屈**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5
2024-12-24
(2024)豫1102民初60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赵**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3
(2024)豫1102民初59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边**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7
2024-12-23
(2024)豫1102民初59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8
2024-12-20
(2024)豫1104民初54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芮**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9
2024-12-20
(2024)豫1104民初54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20
(2024)豫1104民初54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7
2022-10-10
(2022)豫1102民初35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28
2022-10-06
(2022)豫1102民初35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5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28
2022-10-06
(2022)豫1102民初35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41.89元
民事案件
4
2023-02-09
2022-03-22
(2022)豫1104民初4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8-15
2022-05-13
(2022)豫1102民初15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8-15
2022-05-25
(2022)豫1102民初16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8-15
2022-06-20
(2022)豫1102民初16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8-15
2022-05-25
(2022)豫1102民初169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8-15
2022-05-24
(2022)豫1102民初15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8-15
2022-05-24
(2022)豫1102民初16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漯市监处罚﹝2025﹞23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2025年3月期间,以0.8元/度标准收取锦苑小区和兰乔华府两个小区店铺电费,电费中含有电价和损耗、电路维修费和工人工资等。经查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2023年7月-2025年3月期间,收取当事人基准电价区间为每度0.582668375元-0.714758375元;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损耗率(包括多级转供在内)最高不得超过10%”的规定,当事人应执行电价区间为每度0.67元-0.79元。而当事人以0.8元/度的标准收取锦苑小区和兰乔华府两个小区店铺电费,明显高于政策规定的“损耗率(包括多级转供在内)最高不得超过10%”的标准。经核算共计多收费用56215.27元。2025年7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漯市监责改【2025】67号);2025年8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事先告知书》(漯市监责退告【2025】812号);2025年8月2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漯市监责退【2025】4号);经我局执法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当事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在《责令退款通知书》下达之前将多收费用56215.27元全部退还给商户,积极进行整改,同时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收取2025年7月电费。
罚款56215.27元。
56215.27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2
郾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9号
2023年05月19日,检查发现郾城区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未来花园小区屋顶水箱损坏;消防设施巡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抽查2号楼1单元1-3层防火门未保持常闭、消火栓泵和喷淋泵未设置在自动状态);抽查2号楼1单元3层电缆井房内未封堵;消 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不合理(控制室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完毕,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漯河市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