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言兵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言军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D9WU021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以朵社区(以朵安置小区4栋1单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市监处罚[2024]37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2月1日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托管服务(包含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3月25日开始提供托管服务及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共向托管学生10人(托管学生8人,自家小孩2人)提供托管服务及餐饮服务,每生每月收取托管费用500元(含餐食,自家小孩未收费),只提供周一至周四晚餐(节假日不供餐)。当事人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提供餐饮服务期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照。当事人从2024年3月25日以来未制作采购食材原料及供餐登记记录,违法所得及制售餐食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经营主体资格。
2.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所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事实。
3.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学生托管收费记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事实及无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期间制售食品的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等基本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盖章认可属实。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