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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艳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300369678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广贤路东侧金帆广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1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1
(2023)浙0282民初1014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菲浦时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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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2-12-07
(2022)津0101民初884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2-11-21
(2022)津0101民初884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2-11-21
(2022)津0114民初128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2-10-19
(2022)津0101民初884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竞罚〔2024〕14
当事人销售的“南孚”电池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中7号1131粒、5号电池1443粒、丰蓝1号电池58粒。
1.没收侵权“南孚”电池7号1131粒、5号电池1443粒、丰蓝1号电池58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2
津武市监下罚﹝2024﹞32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2。1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