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成晟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蓝志璇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321MADM4GB22F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中社区西隆屯(芝州二路42号进左侧路口约100米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2025)粤0303民初20083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5
(2025)粤0303民初20083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3
2025-04-16
(2025)桂1321民初4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陆某;忻城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忻人社监罚字﹝2025﹞4号
经查,该单位存在拖欠莫丹媚、樊洪名、樊星、莫柳军、莫丽霞、王海芳、陈燕芝、韦兰凤8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的工资共计58610元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于9月14日立案,并于9月15日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忻人社监令字﹝2025﹞15号)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但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9月30日,我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忻人社监理告字〔2025〕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人社监罚告字﹝2025﹞4号),告知违法事实、处理处罚依据及拟处理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截至目前,该单位仍欠莫丹媚20200元、樊洪名10500元、樊星10500元、莫柳军2250元、莫丽霞4000元、王海芳4000元、陈燕芝4000元、韦兰凤3160元;以上8人未发工资共计58610元。
对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的罚款
2000.00元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