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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焦小龙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13548914A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常兴村村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3-07-03
2013-07-03
(2013)碑民二初字第000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与刘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3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03001510﹞
2025年7月3日11时50分许,十里铺街道东小寨村发生火灾,同日13时许我局入户调查发现,该住户使用的是三力液化气公司钢瓶。同时在检查时发现,该户的灶、管、阀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此液化气瓶进行溯源,发现此液化气瓶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充装,7月2日配送到用户,在此期间该液化气瓶无流转记录。2025年7月7日至7月10日,我局对送气工、燃气企业及供应点负责人等案件相关人员开展前期调查询问工作。因事故情况未认定,故前期一直未进行立案,我中队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当事人提供的《事故认定书》,并于2025年11月4日启动立案程序。2025年12月3日,当事人已自愿按程序履行完毕。
行政处罚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1-24
2
0001949
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和日常巡查,未及时排除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隐患
已改正并处罚金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7-30
3
西安市﹝新﹞城罚决字2025第15-005号
2025年4月23日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在新城区东二路原三力门店内外存放多个液化气钢瓶,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存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气钢瓶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20000.00元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7-15
4
0001725
燃气经营企业未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
已改正并处罚金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5-29
5
西城未央罚决字2025第0573号
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擅自为非自有钢瓶充装钢瓶燃气案
对擅自为非自有钢瓶充装钢瓶燃气行为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5-16
6
西安市﹝新﹞城罚决字2025第015-003号
2025年3月18日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在含元北路圆顺停车场内的八府庄供应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应予以处罚
应予以处罚
70000.00元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4-30
7
0001692
燃气经营企业未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
已改正并处罚金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4-23
8
西航天罚决字﹝2025﹞第002号
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站点提供燃气
处罚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航天基地大队
2025-04-22
9
西城未央罚决字﹝2025﹞0357号
陕西三力石化有限公司未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4-16
10
西城莲湖罚决字﹝2025﹞第﹝15﹞-001号
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执法一科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莲湖区汉城北路199号未及时排除燃气安全隐患。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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