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锡康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07357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886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6
(2026)沪0151民初43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8
(2026)沪0151民初43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蔡**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3
2026-06-04
(2026)沪0151民初43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4
2026-05-21
(2026)沪0151民初43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蔡**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5
2026-05-21
(2026)沪0151民初4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倪**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6
2026-05-13
(2026)沪0151民初43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7
2026-05-13
(2026)沪0151民初43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8
2026-05-13
(2026)沪0151民初43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袁**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9
2026-04-17
(2026)沪0151民初2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沈**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10
2026-01-28
(2026)沪0151民初2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沈**
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8
2025-08-07
(2025)沪0151民初91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12-08
2025-08-19
(2025)沪0151民初91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12-08
2025-08-08
(2025)沪0151民初91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12-08
2025-08-07
(2025)沪0151民初91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12-08
2025-08-28
(2025)沪0151民初91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12-08
2025-08-28
(2025)沪0151民初918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2-22
2023-02-03
(2023)沪0151民初10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苏**与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1-03
2017-09-29
(2017)沪0151民初7192号
委托合同纠纷
上海镇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崇处〔2026〕302025001793号
经查: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4日,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019年5月10日,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安润路388弄47号、56号、72号的三台电梯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述三台电梯的唯一性编号分别为31103102302017040078、31103102302017040047、31103102302017040073。上述三台电梯的下次检验检测日期均为2025年11月,上海安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对上述三台电梯开展自行检测,并出具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编号分别为:3110-TC-AS-2025-39688、3110-TC-AS-2025-39691、3110-TC-AS-2025-39678)。其中,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安润路388弄47号的电梯(唯一性编号为31103102302017040078)存在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钢丝绳两项检测不通过,位于安润路388弄56号的电梯(唯一性编号为31103102302017040047)、及位于安润路388弄72号的电梯(唯一性编号为31103102302017040073)存在极限位置限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钢丝绳三项检测不通过。《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明确提示电梯如超过下次检验检测日期,应停止使用。但,2025年12月1日起,上述三台电梯在超过下次检验检测日期且存在较严重的不符合的情况下,上海富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仍继续使用。2025年12月16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被本局查获。
另查: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2025年12月17日,维保单位上海创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将上述三台电梯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当日,上海安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当事人于2026年1月12日提交一份整改报告。
罚款10.0000万元
100000.00元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