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庞文娜美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庞文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21MA2B8HF73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步九街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善市监处罚〔2024〕274号
2024年5月29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5月23日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步九街23、25号的嘉善庞文娜美甲店购买2瓶隐形眼镜,发现该商家没有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许可。2024年6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嘉善庞文娜美甲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2盒共4瓶软性亲水接触镜在售,标签标识如下:产品名称:软性亲水接触镜;基弧:8.6mm;型号:SHINE;使用期限:1年;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73223063;生产许可证编号:京食药监械生产许20170032号;制造商:北京博视顿视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批号/生产日期:B20210716;失效日期:2026/07/15;总直径:14.50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美甲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许可项目:生活美容服务;纹身服务。当事人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对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整;3、没收违法经营的软性亲水接触镜2盒。
3000.00元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