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胜华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681586616N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庙梁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17
张**
梁**,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1-12
(2021)陕民终5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牛**,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09-13
(2021)陕民终51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崔**
尚**,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1-07-30
(2021)陕民终5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牛**,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12-28
(2020)陕08民终1966号
合同纠纷
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x**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7-17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王**,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3-06
侵权责任纠纷
张**
梁**,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神木市人民法院
8
2020-03-06
合同纠纷
刘**
梁**,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
神木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9-30
侵权责任纠纷
张**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5-08
(2021)陕民终51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崔**
梁**
裁判文书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2-01-25
(2021)陕民终5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梁**
裁判文书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1-08-26
(2021)陕民终5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1-06-27
(2021)陕民终51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崔**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1-05-13
(2021)陕民终5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21-03-06
(2020)陕08民初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梁**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2-28
(2020)陕08民初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
梁**
裁判文书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5-17
(2019)陕0881民初9300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张建中
梁**
裁判文书
神木市人民法院
10
2019-12-19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张建中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神木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11-24
(2021)陕民申3478号
侵权责任纠纷
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梁**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8
2021-11-26
(2021)陕08执复157号
刑事
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梁**刑事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9-29
2021-08-20
(2021)陕0881执异167号
刑事
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梁**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1-30
2020-11-26
(2020)陕08民终4060号
侵权责任纠纷
张**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梁**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7-30
2020-03-23
(2019)陕0881民初7762号
合同纠纷
刘**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梁志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30
2020-07-20
(2020陕0881民初1688号
合同纠纷
焦**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5-31
2019-03-26
(2019)陕0881民初1228号
刘**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牛振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11-30
2018-09-26
(2018)陕08民终2790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杨**因与被上诉人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牛振荣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08-30
2018-02-01
(2018)陕08执13号之一
贾*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08-30
2018-02-22
(2018)陕08执13号之二
贾*与神木县瑞祥煤业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18号
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商品煤(型号规格:<25mm,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6日),经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所检项目氟含量(Fd)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距离>600公里,其他煤种的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商品煤954.02吨,未经出厂检验,全部销售给世德能源(海南)有限公司,无法召回。该批次商品煤的成本价547.99元(不含税)/吨,销售价565元(含税)/吨,货值金额565元/吨×954.02吨=5339021.3元,除去税率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故无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539021.3元0.25倍的罚款134755.33元。
134755.33元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2
陕煤安监一罚﹝2024﹞11056号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未设置CT1条带式采煤工作面重点区域超时超员报警功能;2.矿井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胶轮车运输,《2024年11月份矿井风量分配计划》中,辅助运输大巷仅进行风速验算,未按照同时运行最多3台胶轮车进行核算,增加配风量,实测风量满足需求;3.矿井CT11北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在用的1台探放水液压钻机液压管破损,高压软管存在10cm长度外层脱落,内层钢丝严重锈蚀;4.矿井中央排水泵房2台真空水泵未经常检查和维护,现场测试2台真空水泵运行时,轴承盘根处均存在大股漏水;5.矿井涌水量观测原始记录存在不实现象,2024年4月12日,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涌水量观测人员李玉想未到中央泵房按照流速仪法查看水仓流速仪数据,涌水量观测原始记录却填写了当日该处涌水量数值;6.矿井5211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段皮带架下方存在长5m厚度超过5mm的积尘,未及时冲洗;7.矿井5211运输顺槽压风装置阀门损坏,无风;8.矿井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现场检查时辅运大巷与CT1回风联络巷交叉口交通管控信号灯故障无法复位;9.矿井《辅助运输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检查时,出现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有人车混行的现象;10.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尾处安装的防护栏不能覆盖全部转动部位,未能起到防护作用。
1.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5.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6.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7.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8.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9.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0.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警告。
2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12-05
3
陕K神木环罚﹝2024﹞102号
5-2煤残留块段条带膏体充填开采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以罚款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375000.00元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04
4
陕煤安监一罚﹝2024﹞11042号
1.《矿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未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2.矿井CT11运输巷回风至CT1回风大巷处,采用风帘控制风流,风帘不停摆动,控制风流的设施不可靠;3.矿井中央泵房3号水泵运转时,排水压力传感器显示压力值0.77MPa,小于排水至地面必须的0.86MPa,排水泵未经常检查和维护,不能正常运行;4.矿井辅运大巷第一道自动喷雾净化装置,喷雾雾化效果差,呈流水状,不能覆盖巷道全断面;5.矿井5211二部皮带机头50m顶板处存在面积约2m2的离层网兜,未及时加强支护;6.矿井5211一部运输巷100m-150m段承压消防管路分接阀使用的6个防脱“U”型销卡未安装到位;7.矿井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明确带班下井人员和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8.矿井CT1运输巷维修作业中,施工地点没有临时支护,未编制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9.矿井未按照《5211综采工作面回撤作业规程》规定安排专人观测顶板情况,并进行记录;10.矿井2024年8月9日组织的内部全员脱产培训,机电队耿旭洋、综掘队王峰、孔德富等3人参加培训期间入井作业;11.5211回风联巷口顶板处有约6m2离层,未及时补强支护;12.5-1盘区辅运大巷末端与盘区回风大巷之间联络巷的主要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1.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5.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6.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7.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8.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9.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0.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1.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警告。
26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09-13
5
陕西省神木市孙家岔镇庙梁村
1.《矿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未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2.矿井CT11运输巷回风至CT1回风大巷处,采用风帘控制风流,风帘不停摆动,控制风流的设施不可靠;3.矿井中央泵房3号水泵运转时,排水压力传感器显示压力值0.77MPa,小于排水至地面必须的0.86MPa,排水泵未经常检查和维护,不能正常运行;4.矿井辅运大巷第一道自动喷雾净化装置,喷雾雾化效果差,呈流水状,不能覆盖巷道全断面;5.矿井5211二部皮带机头50m顶板处存在面积约2m2的离层网兜,未及时加强支护;6.矿井5211一部运输巷100m-150m段承压消防管路分接阀使用的6个防脱“U”型销卡未安装到位;7.矿井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明确带班下井人员和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8.矿井CT1运输巷维修作业中,施工地点没有临时支护,未编制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9.矿井未按照《5211综采工作面回撤作业规程》规定安排专人观测顶板情况,并进行记录;10.矿井2024年8月9日组织的内部全员脱产培训,机电队耿旭洋、综掘队王峰、孔德富等3人参加培训期间入井作业;11.5211回风联巷口顶板处有约6m2离层,未及时补强支护;12.5-1盘区辅运大巷末端与盘区回风大巷之间联络巷的主要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1.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5.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6.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7.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8.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9.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0.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1.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警告。
26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09-13
6
陕煤安监一罚﹝2024﹞11003号
1.矿井安全设备维护不到位,2024年2月25日7:47分5211探巷局扇双停报警,风筒传感器显示有风,经现场核实为风机开停传感器松动,造成局扇双停报警。2.矿井半年内未修订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检查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中地层信息不全,未标注层间距距离。3.CT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查设计第三章探放水钻孔设计内容中钻孔主要参数未明确超前距、有效探测距离、允许掘进距离。4.CT1回风巷掘进巷道超前物探设计中探测距离每次控制在100m,工作面现场未设物探管理牌板。5.矿井涌水量台账中缺少主斜井涌水点观测数据。6.现场测试5211维修巷风电闭锁时语音广播和人员位置未联动。7.矿井一盘区回风巷未设置测风站。8.5211维修巷处未安设工业视频。9.521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1050m至1000m处顶板破碎区域,有3根锚杆失效未及时补强支护。10.矿井5-2煤层为一类容易自燃煤层,5211主进风巷实际为5-2煤一盘区主运大巷二段,但该段巷道未喷浆。11.井下盘区回风巷4号和5号闭墙之间有一处无编号闭墙,使用砖块堆砌,密闭上留有管线,闭墙前堆放杂物,3月4日经启封密闭查看闭墙,该闭墙未按照该矿制定的标准构筑。12.现场抽查5211综采工作面第35#、37#支架喷雾装置喷头堵实无喷雾,降柱、移架时不能同步喷雾。13.5211回风联巷3号密闭墙悬挂的气体检测牌板填写数据造假,2024年2月27日牌板显示氧气浓度为4.1%,2024年2月28日检查组现场使用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测的氧气浓度为20.1%;14.5211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上存放4大桶液压油,附近未配备推式灭火器。15.主斜井200m-250m处,拉线急停松弛失效。16.矿井未按要求每10日进行1次全面测风,1月24日至2月27日只进行了一次全矿井测风。17.矿井设有综采队副队长和掘进队副队长岗位,但未制定两岗位防灭火责任制。18.矿井电气设备月度防爆性能未按规定每月进行检查。19.主斜井巷道与辅运大巷交叉点处动力电缆与信号电缆距离不足0.1m。20.《矿井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中规定,矿井复工前机电科要组织一次机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但实际机电科未组织机电专项检查。21.5108回风2#闭墙放水管未安设防止有毒害气体涌出的U型管。
1.对煤矿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2.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4.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5.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6.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7.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8.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9.对煤矿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10.对煤矿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11.对煤矿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12.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1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捌万元罚款(¥80,000.00);14.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15.对煤矿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16.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17.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18.对煤矿处壹万元罚款(¥10,000.00);19.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20.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21.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肆拾贰万伍仟元整(¥425,000.00),警告
58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