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康润大药房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亚龙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03MAC8KBJA8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2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5〕390号
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广生堂”益肝灵片超过有效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