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697752404K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五棵树镇苗圃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1
(2025)辽01民初28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沈阳大商千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4﹞136号
吉林省吉陶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浆人家大高粱和吉陶坊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6889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和吉陶坊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6896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和吉陶坊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6872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和吉陶坊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6865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和吉陶坊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6858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和吉陶坊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684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和吉陶坊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6827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浆人家金小米和吉陶坊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683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浆人家人参枸杞酒和吉陶坊人参枸杞酒使用695046360697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浆人家人参枸杞酒和吉陶坊人参枸杞酒使用6950463606919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浆人家人参枸杞酒和吉陶坊人参枸杞酒使用6950463607183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浆人家人参枸杞酒和吉陶坊人参枸杞酒使用6950463606902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巷子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013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巷子大高粱酒使用6950463607398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巷子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741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巷子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738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巷子人参枸杞酒使用695046360740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巷子人参枸杞使用695046360737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鹿鞭酒使用6950463606247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鹿茸血酒使用695046360625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虫草酒使用6950463606230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500ml的42%vol宝满堂红高粱酒使用6950463603918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3.5L的42%vol蒋四高粱酒使用6950463605899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3.5L的50%vol蒋四老百千酒使用6950463607633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25ml的38%vol宝满堂绿豆酒使用6950463603420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使用6950463600191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使用6950463607640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使用6950463607657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4L的42%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使用6950463604670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500m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4717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469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4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使用6950463604700的商品条码。经查询,上述条码是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第四条第一项“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对委托加工的产品使用商品条码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行为构成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违法行为。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浆人家大高粱30箱,售价38元/箱、吉陶坊大高粱酒40箱,售价38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30箱,售价48元/箱、吉陶坊大高粱酒各30箱,售价40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30箱,售价67元/箱、吉陶坊大高粱酒各50箱,售价67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浆人家大高粱酒30箱,77元/箱、吉陶坊大高粱酒40箱,售价77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30箱,售价46元/箱、吉陶坊金小米酒30箱,售价40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50箱,38元/箱、吉陶坊金小米酒40箱,售价38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浆人家金小米酒30箱,售价77元/箱、吉陶坊金小米酒40箱,售价77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浆人家金小米30箱,售价67元/箱、吉陶坊金小米酒50箱,售价67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吉陶坊人参枸杞酒90箱,售价41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吉陶坊人参枸杞酒60箱,售价46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42%vol吉陶坊人参枸杞酒70箱,售价73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吉陶坊人参枸杞酒80箱,售价83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鹿鞭酒30箱,售价25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鹿茸血酒40箱,售价25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50ml的42%vol安傲堂人参虫草酒35箱,售价25元/箱,生产净含量为500ml的42%vol宝满堂红高粱酒50箱,售价30元/箱、生产净含量为3.5L的42%vol蒋四高粱酒30箱,售价45元/箱、生产净含量为3.5L的50%vol蒋四老百千酒40箱,售价60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25ml的38%vol宝满堂绿豆酒30箱,售价37元/箱、生产净含量为4L的50%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50箱,售价52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42%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40箱,售价42元/箱、生产净含量为1L的50%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30箱,售价46元/箱、生产净含量4L的42%vol海岩溪纯粮老窖酒50箱,售价48元/箱、生产净含量为500m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40箱,售价35元/箱、使用6950463604694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为1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30箱,售价40元/箱、使用6950463604700的商品条码生产净含量4L的38%vol海岩溪金小米酒50箱,售价45元/箱,涉案金额为72895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2
榆市监行处字〔2024〕116号
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苗圃北侧,经营范围为白酒、配制酒制造、销售;乙醇溶液(按体积含量大于24%)批发;消杀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于2022年5月28日生产的枸杞小米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小米、高粱、液态法白酒、食用香料、焦糖色。该白酒产品名称为相伯枸杞小米酒(配制酒),标签配料表中应标注枸杞,该白酒标签配料表未标注枸杞及其含量。该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生产枸杞小米酒50箱,售价30元/箱,货值金额1500元。违法所得1500元。
当事人在2022年5月28日生产的枸杞小米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小米、高粱、液态法白酒、食用香料、焦糖色,标签配料表未标注枸杞及其含量。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综合裁量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3
榆市监行处字〔2024〕28号
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生产的人参松茸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高粱酒或蒸馏酒、水、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鲜园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松茸、枸杞、大枣、百合、葛根、覆盆子、白砂糖、焦糖色,配料表标注高粱酒或蒸馏酒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第4.1.3.1要求。
当事人在2022年5月28日生产的人参松茸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高粱酒或蒸馏酒、水、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鲜园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松茸、枸杞、大枣、百合、葛根、覆盆子、白砂糖、焦糖色,配料表标注高粱酒或蒸馏酒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第4.1.3.1要求。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综合裁量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7
4
榆市监行处字﹝2023﹞112号
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生产的相伯口杯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高粱、小麦,执行标准为GB/T10781.1,未标注质量等级,依据GB/T10781.1标准要求,应当标注质量等级。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5
榆市监行处字〔2023〕29号
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原浆酒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71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之规定应给于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