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亿联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0333050655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西环路92-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2025)新0203民初46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亿联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川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2
2023-02-10
(2022)冀0922民初4098号
加工合同纠纷
沧州东巨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亿联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青县人民法院
3
2023-01-03
(2022)冀0922民初4098号
加工合同纠纷
沧州东巨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亿联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青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税稽罚〔2026〕8号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调查,你公司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从克拉玛依光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程公司”)取得发票代码为6500223130、发票号码为4491387-4491388、发票代码为236520000000、发票号码为148950762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电子计算机”等,发票金额合计287,078.76元、税额合计37,320.24元、价税合计324,399.00元。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023年12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37,320.24元。 经调查,你公司与光程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你公司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光程公司购买取得上述3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你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你公司增值税申报表及认证抵扣清单、你公司取得发票复印件、你公司对公账户银行流水、你公司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相关人员银行流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证据资料。
其他违法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