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长坂坡康养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培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MACLJUKL2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王店镇木店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2026年3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操作间放置有以下食品,用于日常餐饮经营中加工菜品使用:1、水塔老陈醋,制造商: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杨房北醋都路288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14012102102,生产日期:20230109,保质期:36个月,规格:420ml/瓶,已于2026年1月9日超过保质期,现场发现1瓶已开封使用。2、白芝麻,委托方:重庆万氏商贸有限公司,受托生产方:重庆珑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分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京东方大道399号4幢,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50000050054,生产日期:2023年8月9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90克/瓶,已于2024年8月9日超过保质期,现场发现1瓶已开封使用。当事人操作间内未发现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同类型产品,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相关进货凭证。因当事人未建立经营记录台账,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因当事人未按规定保存进货相关凭证,按同规格食品平均市场价估算,水塔老陈醋价格为8.46元,白芝麻价格为3.90元,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2.3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该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420ml/瓶“水塔老陈醋”1瓶、40g/瓶“白芝麻”1瓶,并处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依据该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420ml/瓶“水塔老陈醋”1瓶、40g/瓶“白芝麻”1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