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0053376757U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驻马店市南海路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6
(2024)豫1702民初12829号
追偿权纠纷
魏*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9
(2024)豫1702民初12829号
追偿权纠纷
魏*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11-07
(2024)皖0421民初6503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刘**,岳*,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凤台县人民法院
4
2024-05-28
(2024)皖0421民初1364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岳*,刘**
凤台县人民法院
5
2024-04-17
侵权责任纠纷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董**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1-09
侵权责任纠纷
董**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8-22
(2023)皖1226民初73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马*
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颍上县人民法院
8
2023-07-28
(2022)豫1702民初19580号
返还原物纠纷
董**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7-18
(2022)豫1702民初19580号
返还原物纠纷
董**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15
(2023)沪0117民初121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殷*,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2
侵权责任纠纷
董**
解拥军;黄素英;王杰;解新;陈文秉;解悄然;罗秀梅;朱妮;张瑞玲
执行文书、拍卖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4
2024-12-16
(2024)皖0421民初6503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与岳*、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7-20
2024-05-29
(2024)皖0421民初1364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岳*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06
2021-05-17
(2021)豫1728民初10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6484.1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9-06
2021-08-09
(2021)豫1728民初1080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7-22
2021-08-13
(2021)豫1728民初21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798.98元
民事案件
6
2022-07-22
2021-07-02
(2021)豫1728民初21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5-18
2022-04-11
(2022)豫1729民初22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5-06
2022-02-23
(2021)豫1728民初3871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5-06
2021-12-24
(2021)豫1728民初38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5-06
2021-12-24
(2021)豫1728民初38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息交罚字﹝2026﹞第0500022号
息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明(执法证号16170517011),孙波(执法证号16170517057)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03月19日 01时52分,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QE2223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息县S336孙庙乡范楼非现场执法检测点 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孙庙超限检测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672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8200kg,超限率37.14%。 经调查核实,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实施了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超限超载车辆检测信息单、法人身份证、行驶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检测地磅《检定证书》、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的规定 ,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并参照 《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较重 违法行为 。 依据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技术监控记录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作出罚款处罚的除外:(二)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处罚;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一百元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二百元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的规定, 决定给予 罚款贰仟陆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2600.00元
息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2
豫潢交执罚字﹝2026﹞第0401006号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案
罚款2200元
2200.00元
信阳市潢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3
豫新交执罚字﹝2026﹞第0413004号
车辆载质量超过质量限值标准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新蔡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8
4
豫新交执罚字﹝2026﹞第0413003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新蔡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8
5
豫4117罚字[2025]第0500008号
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