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荆山镇小兰水果二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加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321MA8Q5T9P3B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东庙社区东十里组2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怀市监处罚〔2025〕425号
经进一步调查,该批不合格“小台芒”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从蚌埠海吉星小林芒果柚子专卖购进来的;“香蕉”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1日从蚌埠海吉星大利香蕉批发购进的,有销售方进货清单,没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检验报告,没有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检验报告送到后,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查找不合格原因,发布已售不合格“小台芒”、“香蕉”召回公告,并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对检验结果认可。调查认定的事实:2025年3月12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怀远县荆山镇小兰水果二店销售的“小台芒”、“香蕉”进行食品安全抽样监督检查,所抽样检查的这批“小台芒”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从蚌埠海吉星小林芒果柚子专卖购进来的,本批次共购进95斤,进价3.8元/斤,销售价格7元/斤,销售货值665元,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销售完,违法所得665元,该批“小台芒”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为不合格“小台芒”,标准指标要求吡唑醚菌酯≤0.05mg/kg,实测值为0.10mg/kg。“香蕉”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1日从蚌埠海吉星大利香蕉批发购进的,该批共购进4箱18斤,进价3.05元/斤,销售价格3元/斤,实际销售货值54元。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销售完,违法所得54元,该批“香蕉”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为不合格“香蕉”,标准指标要求噻虫嗪≤0.02mg/kg,实测值为0.071mg/kg。以上两种被抽检水果共计货值金额719元,违法所得719元。
1;罚款肆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柒佰壹拾玖元。
4000.00元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