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乾龙 | 注册资本:100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3595529412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种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四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3
(2025)甘0723民初9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闫*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临泽县人民法院
2
2023-06-14
(2022)甘0723民初15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宋*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
临泽县人民法院
3
2022-08-23
(2022)甘0723民初14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瑞谐良种奶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泽县人民法院
4
2020-12-10
(2020)甘民终6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县支行
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北京士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12-10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县支行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0-09-10
借款合同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泽县景盛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临泽县人民法院
7
2019-12-31
借款合同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泽升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11-05
(2019)甘07民初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泽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0
2023-01-17
(2022)甘0723执14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景盛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1-20
2020-10-20
(2020)甘07执16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升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30
2020-10-20
(2020)甘07执17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士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泽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6-09
2018-12-07
(2018)甘07财保11号之二
申请保全案件
临泽县升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8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09
2018-11-08
(2018)甘07财保11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泽县升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8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6-08-17
2016-08-17
(2016)甘0723执3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9868.00元
执行案件
7
2016-03-29
2016-03-29
(2016)甘07民终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郭**因与被上诉人临泽富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5-12-24
2015-12-24
(2015)张中民终字第88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与被上诉人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5-09-22
2015-09-22
(2015)临民初字第92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自然资源罚字(2024)26号
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未经批准,在临泽县扎尔墩滩丝路寒旱戈壁农业示范园兴农路北侧、临泽县百信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果园西侧修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鲜库超出批准的数量占用国有土地,经委托甘肃纵横经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分公司实地勘测,超出批准数量占用土地485.82平方米,2023年末变更调查数据库地类为建设用地(殡葬用地),没有合法权属来源,根据自然资源办函〔2022〕411号文件规定退回原地类进行认定,2020年末地类为耕地32.31平方米、园地2.78平方米、未利用地(裸岩石砾地)450.73平方米,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没有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非法占用耕地32.31平方米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0元的罚款,计9693元;对非法占用园地2.78平方米、未利用地450.73平方米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45351元,二项合计人民币伍万伍仟零肆拾肆元整(55044元)。
55044.00元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4-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