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阿文水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文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00MA2KF4H69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河庄街道城隍庙路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钱塘市监处罚〔2023〕386号
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河庄街道城隍庙路55号,面积约30平方米,主要销售鲜活鱼及虾等食用农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6月16日从杭州萧山新农都市场136号新忠水产摊位购进9斤鲜活沼虾,购进价格为92元/公斤,货值414元。我局从中抽样2公斤送检,经绿城农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恩诺沙星(mg/kg)检验项目,实测值为184,标准值为≤100, 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2023年7月5日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涉案批次鲜活沼虾已于抽检当日销售完毕。涉案批次鲜活沼虾销售价格是每公斤106元,销售金额为477元,获利63元。当事人购进涉案批次鲜活沼虾时未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取得涉案产品有效进货票据和产品检测报告,没有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3元;2、罚款3000元。罚没合计3063元。
300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