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长中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MA9KF3XH0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百里奚街道百里奚北路与张衡西路交叉口向南150米嘉和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1层东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6
(2025)豫1303民初39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肖*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3
2024-04-2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社市监处罚﹝2024﹞30号
根据宛市监发电(2023)83号,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对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位于社旗县赊店镇华山路西段(中源花苑小区内)的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开始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截止到2024年1月4日,已签订合同110户,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同里所使用的条款,是该公司统一提供,是持续合同,该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缴纳所欠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所欠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对承租人和物业使用人延迟交纳物业服务费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款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经我局责令改正到期后,当事人修订了新的物业合同,至2024年1月4日当事人与业主签订的该110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同已修改了56份,还有54份未修改。
1.警告;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社旗县市场监督局
2024-0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