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仁和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3022MA71XNRK9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柳林家园楼下贡保茨那路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第4号
超限用药
2025年6月14日,2025年度甘南州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暨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组执法人员对卓尼县仁和药店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在超限用药方面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共涉及违规金额13593.60元。并处以1.3倍的行政罚款。
13593.60元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30
2
(卓)市监罚〔2024〕30号
2024年11月18日,办案人员在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406室,就当事人涉嫌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对委托代理人张丽瑞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当事人承认该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销售处方药时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并称:“由于工作上的疏忽,认为前来购买的处方药时普通处方药,也是店里的老顾客,所以就未经店内执业药师审核,就把处方药品给顾客销售了”。
经查证,当事人属药品零售个体工商户,配备有取得药师资格的执业药师1名。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因执业药师生病请假未在岗,当事人已挂牌告知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的情况下,未经店内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将处方药品向消费者进行销售,其上述行为涉嫌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品。
2024年11月18日,当事人向我局递交了保证书,承诺今后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出现类似问题。
对卓尼县仁和药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