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百那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昊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4MA59BPQH72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街29号之十一B3栋622室(仅限办公)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海市监处罚﹝2024﹞30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州路1331号226房自编B299室从事零售业,其销售的固定式灯具(规格型号:JPX069)经抽样检验,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另查明,固定式灯具属于列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固定式灯具(规格型号:JPX069)的3C认证材料,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亦无法查询到涉案灯具的3C认证情况。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办案机构认定当事人销售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7103.5元,违法所得为2242.93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一般,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42.93元。当事人销售未经3C认证的固定式灯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另行处罚。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242.93元。
15000.00元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