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杨舍东城氿鼎干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建平 |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2MA1PJ23R0Q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向阳新村51幢一楼西转角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处罚〔2024〕00370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7日从常熟市古里镇双龙年糕厂采购年糕共60斤,单价3元/斤,货值金额计180元。当事人进货时索要了供应商的证照,但供应商未提供产品合格报告,该批次年糕主要用于店内锅底及菜品制作,具体加工菜品数量及金额均无法统计,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3年3月14日,本局委托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的食品原料年糕进行了抽检。样品中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078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3月28日,我局收到以上报告(编号NO:SY1224030456),2024年4月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要求复检。我局未发现同批次年糕。
另查明,当事人在不合格报告送达后,主动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罚款金额5,00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5000.00元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