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华升烟花炮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思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5MA40EUH35K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郸城县张完乡幸福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郸市监处罚〔2026〕224号
当事人是2015年8月6日注册核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烟花炮竹批发兼零售。当事人从2015年注册后至2018年向本局报送了年度报告,当事人2019年至今未有报送过年度报告,当事人在2025年8月19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本局列入异常名录。当事人自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期限届满后,连续多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本局已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及整改期限内始终拒不改正、拒不补报年度报告、拒不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违法状态持续存在。执法人员多次到当事人登记住所实地核查,该登记地址无当事人经营迹象,无企业办公设备、经营人员及经营标识,企业未在此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8-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