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复兴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飞 | 注册资本:5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83MACR95866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孟州市黄河大道东段0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孟医保处字﹝2026﹞第026号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全额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一倍罚款。
147568.60元
孟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05-14
2
孟市监处罚〔2026〕144号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29日,对孟州复兴医院自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15日间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医院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价格行为,于2026年2月6日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立案。执法人员对该医院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间的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提取、复制,经该医院财务科主任冯武臣核对无误后,逐页盖章。2025年5月以后巡查组发现这项问题后医院及时已改正。
2026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孟州复兴医院财务科主任冯武臣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调查,该院在急诊科大厅西侧墙壁上公示的收费标准为22元/车次(含10公里,每加一公里加收3元),根据患者需求有的需要包车到外地就医,由于路程远近不同,有的需要护士、医生陪同有的病人不需要,所以没有按照公示的价格收取费用。实际收费是以40元/车次至1200元/车次不等的标准收取的。
调查认定的事实:孟州复兴医院价格公示“救护车”费22元/车次(含10公里,每加一公里加收3元)。而该院对患者实际收费以40元/车次至1200元/车次不等的标准收取“救护车”费,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间,共计超收65377元。
将多收价款65377元,限七日内退还消费者,逾期未退的视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65377.00元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3
3
孟市监处罚〔2026〕106号
2025 年 12 月 16 日,执法人员到孟州市复兴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妇产科现场未见到羊水试纸条(羊水试纸条的医学名称叫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 检测试剂盒),后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当事人采购过羊水试纸条,且 2025 年 6 月 27 日岳丹丹在该院生孩子期间对其使用了羊水试纸并进行检验,费用170元。当事人2025年3月5日与 12 月10日以25元/盒的价格从安徽深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羊水试纸条 10 盒供检验使用。当事人提供有安徽深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报告、购进票据等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购进的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 检测试剂盒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我局 2025 年 12 月16 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2026年 1 月 8 日再次检查,当事人仍未对该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未对该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对当事人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作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 3.8 万元;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作罚款1600 元处罚。 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合计罚款 39600 元。
39600.00元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