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莘恒经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4MA1BQCER3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南街(发行家属楼北数7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杜蒙市监处罚〔2025〕7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8月27日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到大庆市莘恒经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未发现有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拨打当事人登记时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经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核实,当事人自2022、2023连续两年没有纳税申报。经与检察院核实,调取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对当事人登记住所两次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以及对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等方式展开调查,未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4年12月30日我局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性公告》,当事人未在期限内主动履行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或注销等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综合以上事实,可以认定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调取的当事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证明当事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事实;
2.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现场笔录,证明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当事人的事实;
3、税务部门对当事人申报纳税信息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已连续两年无申报纳税记录的事实;
4、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记录,证明通过备案预留电话无法联系当事人的事实;
5、现场检查照片,证明检查当事人现场情况;
6、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7、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提示性公告截图,证明已公示公告;
8、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建议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
2025-08-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2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