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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里唯拉主题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端勇注册资本:3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11502MA9L782C32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浉河北路沿河道6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信浉市监处罚〔2026〕38号
据调查该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停业,于2026年3月16日重新开业,“牛旗黄芥末粉”保质期到2026/02/01,玉友蒜头粉”保质期到2026.03.10,“玉友白胡椒粉复合调味料”保质期到2025.12.13,以上调料于4月9日检查时存放于操作台明显位置上。“家常挂面”保质期到2025.03.05,据调查该单位菜单,不含此面制品,排除用于销售。(减轻情节表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涉案过期调料过期时间较短、属辅料、用量少、货值金额小;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消费者投诉,危害后果轻微;案发后立即停止使用、全面整改、销毁过期原料;符合《行政处罚法》第32条及本省裁量基准,依法减轻处罚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10000.00元
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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