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俊宜世纪华联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海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2MA6DPD183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火车站达高桥二层第一个位置[遵义社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7
(2022)黔01民初15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俊宜世纪华联百货超市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19
2021-07-13
(2021)黔01民初18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俊宜世纪华联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4]01025号
2024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贵阳市南明区俊宜世纪华联百货超市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调查,上述“金润福”芝麻糖于2024年2月6日从供货商“南明区林军小食品批发部”采购,当时共购进5包,进货价4元/包,售价为8元/包,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11/02,保质期为8个月,该商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未能将该食品及时下架,导致该商品过期后仍在售卖。2024年7月14日被投诉人购买,违法所得8元,店内剩余2个货值金额为16元。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金润福”芝麻糖的进货查验资料,同时为避免上述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已现场将剩余2包过期的“金润福”芝麻糖进行销毁。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金润福”芝麻糖,销售了3包,已售出1包,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进货凭证。上述过期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4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8元。涉案过期食品为避免继续流入市场,当事人已当场自行销毁。
对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本案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阳市南明区俊宜世纪华联百货超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1)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体资格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2)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2.12315消费投诉举报线索(案件编号:1520102002024071482851812)1份、投诉人提供的付款记录截图一张、过期食品照片2张、投诉人购买“金润福”芝麻糖光盘1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3.《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售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4.《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5.商品进货单据1份、供货商贵阳市南明区林军小食品批发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货物来源。
6.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打印件10张,证明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行销毁过期食品的事实;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事实。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