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良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四良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PD41K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赵家泾路389号2幢D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5〕272025004100号
2023年11月开始,当事人接受上海澳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喏公司”)委托,加工牛肉丝、牛肉饼等牛肉类产品,并应其要求在产品标签上将生产商标注为“羿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标注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99号5幢1层101室”,产品销往A平台。具体业务流程为:澳喏公司在接到A平台订单后,将原料及包装材料送至当事人处;待加工完成后,再由澳喏公司安排运输车辆将产品送至A平台指定仓库。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当事人受澳喏公司委托加工标识生产商为“羿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标识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99号5幢1层101室”的产品分别为澳洲纯种和牛M5板腱牛排150g,澳洲和牛牛肉片100g,澳洲和牛牛肉丝100g,澳洲纯种和牛牛肉饼100g*2,合计产量4425.35kg,销售金额共计1020743.07元,即货值金额为1020743.07元。相关销售货款由澳喏公司收取,当事人向澳喏公司收取加工费共计18744.15元,即违法所得为18744.15元。截止案发,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无产品库存。
另,当事人于2023年9月受澳喏公司委托,与B平台签订供货合同,约定销售由羿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牛肉卷等产品。从2023年11月开始,澳喏公司接到B平台订单后,将原料及包材送至当事人处,要求当事人加工标签标识受托分装商为“羿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分装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99号5幢1层101室”的产品,加工完成后由澳喏公司安排车辆配送至B平台指定地点。该货款由当事人直接收取,在扣除加工费后转付澳喏公司。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当事人受澳喏公司委托加工标识受托分装商“羿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标识分装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99号5幢1层101室”的产品分别为象优选澳洲谷饲150天+黑安格斯原切上脑牛排200g、象优选澳洲谷饲150天+黑安格斯原切西冷牛排200g、象优选澳洲谷饲150天+黑安格斯原切眼肉牛排200g、象优选澳洲和牛M4+牛肉卷200g,合计产量3229.6kg,销售金额共计331968.8元,即货值金额为331968.8元。当事人加工上述产品的加工费共计27977.55元,即违法所得为27977.55元。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0日提前终止了与B平台的销售合同。截止案发,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无产品库存。
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与实际不符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352711.87元,违法所得为46721.70元。截止案发,无涉案产品库存。
没收违法所得4.672170万元,罚款13.527119万元
135271.19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