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昌朋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2587289930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石桥镇海子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0
(2022)黔02民终1557号
物权保护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杨**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5-18
(2022)黔0281民初30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丁**
盘州市人民法院
3
2022-02-24
(2022)黔0281民初829号
物权保护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杨**
盘州市人民法院
4
2021-09-02
(2021)黔02民终1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南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4-21
(2019)黔0222民初75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南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
盘州市人民法院
6
2020-02-03
(2019)黔0222民初7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王**
盘州市人民法院
7
2019-10-08
(2019)黔0222民初75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钟**,贵州省恒创实业有限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1
2022-05-18
(2022)黔0281民初30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丁**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1
2021-11-01
(2021)黔02民终1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曾*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9913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09
2020-07-10
(2020)黔0222执167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7-31
2020-07-23
(2020)黔0222执16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5-20
2019-11-11
(2019)黔0222民初75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与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贵州省恒创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453.91元
民事案件
6
2020-05-20
2020-03-26
(2020)黔02民终2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钟**、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5-12
2020-02-03
(2019)黔0222民初7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与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5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盘水环罚决字﹝2024﹞11号
2024年9月19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主要从事砂石开采和销售,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你公司工业场地上露天堆放有砂石物料约4000吨,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堆放高度平均约10米,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陆千元整(¥36,000.00)。
36000.00元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2
2
﹝盘州﹞应急罚﹝2023﹞石桥67号
2023 年 10 月 11 日盘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盘州市宏顺达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石灰岩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矿山同一工作面(+1650m)有两台铲装机械(液压挖掘机)作业时,最小间距小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 2 倍(两台液压挖掘机实际间距为 15m,最大回转半径为10.968m)。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 2 倍。”的规定,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结合《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在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不符合要求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11000.00元
盘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