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密山市派派歌厅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海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82MAC2CG7R5R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密山兴凯湖国际大酒店四层16室、五层17室、六层17室(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市监处罚〔2025〕86号
经查,密山市派派歌厅经营的涉案酒品已超过保质期(涉案酒品超过保质期最长时间达到2年3个月)。涉案酒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2-3月份兑店兑过来的酒品,其中涉案乐弗®黑桃A水蜜桃汽泡酒共2瓶,销售价格168元/瓶,售出1瓶,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3/05/26;乐弗®黑桃A蓝莓汽泡酒共2瓶,销售价格168元/瓶,售出2瓶,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3/05/26;银喷无醇起泡果汁含气饮料共4瓶,销售价格188元/瓶,售出四瓶,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09月15日,剩余1瓶乐弗®黑桃A水蜜桃汽泡酒当事人得知过期后自行扔掉了,执法人员现场未查见涉案酒品。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涉案酒品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上述涉案酒品无现存,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424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56.00元。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6.00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51256.00元(伍万壹仟贰佰伍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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