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英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琼英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6MA35HWN03J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柴桑大市场西区C1幢10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6﹞204号
根据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2025年6月25日,我局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九江市英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其中消防水带、应急灯具不合格。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其送达检验报告,法定期限内其未申请复检。九江市英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现申请子以立案查处”。 2、调查经过 2025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九江市英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抽检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已销售,无库存(包括备份样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经领导审批,于2025年12月17日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2025年12月26日对法定代表人陈琼英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1、当事人涉案产品:有衬里消防水带(生产日期/批号:2023.9.05;规格型号:8-50-20-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合成橡胶,商标:天广;标称生产单位: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根据检验检测报告(No:SYJDCJC251285)内容显示:耐磨性能项目不符合GB6246-2011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陈述:共购进了5个,进货价格为每个80元,进货总金额400元;销售价格为每个90元,已经全部销售,销售总价格共45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票据及凭证。 2、当事人涉案产品:消防应急灯具((生产日期/批号:2024.Ⅱ;规格型号:CF-ZFZD-E3W-DA;商标:正昕照明;标称生产单位:江门春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根据检验检测报告(No:SYJDCJA250906)内容显示:基本功能试验(应急工作时间)项目不符合GB17945-2010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陈述从南昌市南昌西湖区汶莱照明电器经营部购进,购进了24个,进货价格为每个13.5元,进货总金额324元;销售价格为每个18元,销售总价格共432元。已经全部销售。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无法提供销货票据。本案货值金额882元(450元+432元),违法所得158元(50元+108元)。 3、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 4、当事人未履行保管检验备用样品的义务,将备用样品销售,涉嫌违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的规定。
1.罚款2405元; 2.没收违法所得158元,罚没共计2563元。
2405.00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