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奎其 | 注册资本:1277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723636088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7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30
(2026)浙0113民初25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李**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3
(2025)浙0113民初2220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王**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8
(2025)浙0113民初3221号
劳动争议
刘**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4
2024-07-04
(2024)浙0113民初428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皓丰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5
2024-05-07
(2024)浙0113民诉前调4217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上海字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6
2023-07-03
(2023)沪0109民初11230号
劳动合同纠纷
董*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7
2023-03-23
(2023)浙0113民初487号
合同纠纷
浙江永正包装有限公司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8
2023-03-10
(2023)浙0113民初487号
合同纠纷
浙江永正包装有限公司
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9
2020-12-09
(2020)苏0826民初6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x**
涟水县大润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
涟水县人民法院
10
2020-12-09
(2020)苏0826民初6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芦*
涟水县大润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
涟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1-10
申请公示催告
广东汇华包装有限公司
广东汇华包装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1
2021-12-20
(2021)鄂0106民初992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尚**、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秦园路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12-09
(2020)苏0826民初6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6180芦*与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涟水县大润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05
2020-04-23
(2020)鲁0282民初3021号
产品责任纠纷
江*与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即墨宝龙店、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31
2019-10-25
(2019)浙0110民初15108号
合同纠纷
杭州冰沁包装有限公司与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8-25
2019-08-07
(2019)浙0110民初89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县新安镇泰康纸箱厂与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5-24
2019-01-04
(2019)浙0521财保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县新安镇泰康纸箱厂、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2064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19-02-12
2019-02-02
(2019)浙0110民初1444号
定作合同纠纷
杭州冰沁包装有限公司与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12-19
2018-11-19
(2017)辽0603民初3702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原告徐**诉被告丹东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12-19
2018-12-10
(2018)京73民终218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等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18
2018-06-28
(2017)京0105民初25034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4﹞48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23日,被处罚人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友谊店销售的2024-04-29生产的水晶杏脯(话化类),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罚款人民币51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1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116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罚款人民币51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1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1160元,上缴国库。
51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4
2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4﹞473号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杭州华味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经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国市监法规(2022)2号《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处罚:一、处罚人民币25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38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538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国市监法规(2022)2号《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处罚:一、处罚人民币25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38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5380元,上缴国库。
25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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