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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县望月石油成品油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林峰注册资本:2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3304958517E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羊头铺村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彭水市监处罚〔2023〕121号
经查,当事人自2014年6月登记成立以来,一直在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羊头铺村4组从事汽油(92号、95号)、车用柴油(0号)等零售经营活动。 2022年10月16日,当事人向中化石油川渝有限公司购进了20吨的0号车用柴油,购进单价为9020元/吨,购进金额为180400元。2022年10月2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对上述批次0号车用柴油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基数为3799.5L,抽检后,当事人于2022年10月底前全部销售完毕。 还查明,2022年10月24日,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的销售单价为7.93元/L,销售量为2670.3L,销售金额为21175.48元(保留两位小数)=2670.3×7.93元/L。2022年10月25日,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的销售单价为8.07元/L,销售的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油量为1129.2L=3799.5L-2670.3L,销售金额为9112.64(保留两位小数)=1129.2L×8.07元/L。综上,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的货值金额为30288.12元=21175.48元+9112.64元。 本案中,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0号车用柴油购进时的购进单价为9020元/吨,销售时的销售单价为7.93元/L、8.07元/L,两者计量单位的换算会因温度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获取的利润无法计算;同时,当事人销售成品油缴纳的税费是以整月缴纳为基础,无法算清上述批次0号车用柴油缴纳的税款;故本案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责令消除影响
60576.24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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