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正宇佳源纯净水制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旭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22MA73Q2EM9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北路(会师驾校北侧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罚﹝2023﹞200号
现查明,会宁县正宇佳源纯净水制作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13日开始从事包装饮用水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会宁县范围进行销售。2023年10月08日、10月30日当事人均生产了60桶包装饮用水,共计120桶(规格:18.9L/桶),两次被抽检各7桶,,出厂价为7元/桶,获取货款1218元(含水桶购置费)。2023年11月14日、11月23日当事人启动食品召回程序,由于上述批次的食品已被消费者购买使用,故无法召回。另查明,发现当事人在生产20231008、20231030批次包装饮用水时,未履行食品出厂检验,未严格按照消毒剂的配比进行消毒杀菌,对空桶消毒冲洗不彻底,引发其所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被包装材料、容器污染,从而造成上述批次的包装饮用水被抽检大肠菌群、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污染的包装饮用水的违法所得1218元,货值金额1218元。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表示认可,并在相关材料证据上签字确认,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判断依据等相关情况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故视为当事人认可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
对会宁县正宇佳源纯净水制作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3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18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1218元,大写叁万壹仟贰佰壹拾捌元整。
30000.00元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
2
会市监处罚﹝2023﹞26号
2023年3月27日,我局收到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签发的饮用纯净水《检验报告》(NO:123HX00291)。该《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标准指标为"N=5,C=0,M=0",该样品实测值为"0,0,0,0,320",该项目判定为不合格。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420元;2.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5420元。
15000.00元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