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建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81MA170NUU4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大岭镇黄花村五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5
运输合同纠纷
辽宁忠大物流有限公司
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沈阳众成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嘉鸿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2-05-06
(2021)辽0114民初17835号
运输合同纠纷
辽宁忠大物流有限公司
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于**,长春嘉鸿物流有限公司,沈阳众城物流有限公司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8
(2021)辽0114民初17835号
运输合同纠纷
辽宁忠大物流有限公司
长春嘉鸿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沈阳众城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于**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5
运输合同纠纷
辽宁忠大物流有限公司
于凤龙;郑云飞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2
2021-05-11
(2021)辽0114民初17835-2号
追偿权纠纷
辽宁忠大物流有限公司、于**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交罚﹝2025﹞8869号
2025年10月30日11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汽车北站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徐彪驾驶的吉CK9923,吉CT033挂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车上装有一车商品车,从长沙送到宜春。经调查,车主实际经营者为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徐彪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显示是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辆在挂车栏板上擅自加装可拆卸的活动栏板,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2
粤惠东交罚﹝2024﹞03145号
哈尔滨伟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岭分公司使用吉CL1381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1
3
371725202400492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罚款
3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2
4
3.71702202300382E14
2023年05月23日 22时5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菏泽西高速路口,对驾驶员王伟驾驶的吉CL0923(黄色)吉CZ236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曹升武、李继明向驾驶员王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吉CZ23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标示外廓尺寸为:长1174cm、宽255cm、高397cm,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40cm、宽255cm、高397cm,该车挂车在其车辆尾部加装了一套抽拉装置,抽拉装置商运输贰辆商品车,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经调查认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24
5
371702202300382
2023年05月23日 22时5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菏泽西高速路口对王伟驾驶的吉CL0923(黄色)、吉CZ236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巡查,执法人员曹升武、李继明向驾驶员王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吉CZ23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标示外廓尺寸为:长1174cm、宽255cm、高397cm,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40cm、宽255cm、高397cm,该车挂车在其车辆尾部加装了一套抽拉装置,抽拉装置商运输贰辆商品车,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指定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