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寿而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振兴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MA60NAAR5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272号-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罚〔2026〕717号
经查, 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272号-5号从事经营活动。
2026年6月1日,当事人在潼南区渝想来蔬菜水果店处以2元/kg的价格订购2.5kg红薯,购进金额为5元。当事人购进时查验并保存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销货清单,但未记录供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购进上述红薯后,就摆放在当事人食堂内待使用。
2026年6月3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抽样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食堂的上述红薯进行监督抽检,抽取红薯样品数量2.5kg,备样数量1.25kg,抽样工作人员现场支付抽样样品费用,样品费用为5元(2元/kg×2.5kg)。
2026年6月30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上述红薯的《检验报告》(№:A22604085441442008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为0.040mg/kg)。
综上,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均为5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元整(¥5.00);3.警告。
30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