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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邓昌伟诊所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昌伟注册资本:5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32MAEKWWDN3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枫林村上草坪组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龙药处罚〔2025〕11号
经查,当事人兴国县邓昌伟诊所店(邓昌伟)于2024年5月18日从兴国县医药总公司以0.16元/支的价格购进“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100支(生产日期:2023年08月04日,失效期:2025年08月03日),购进后以0.16元/支的价格对外使用。至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余“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55支(已过期),涉案货值共计8.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兴国县邓昌伟诊所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经营者邓昌伟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者身份信息; 2、现场检查记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2页),涉案医疗器械实物照片5张(2页),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的有关问题; 3、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医疗器械进、用、存数量及价格、来源等相关信息; 4、涉案医疗器械供货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和销货清单复印件1份,证明药品的合法购进途径;
1、没收过期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55支(规格及色标:0.55X20/支、中紫,生产批号:230804,生产日期:2023年08月04日,失效期:2025年08月03日);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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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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