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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聚云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福玉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671010621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蒿枝坝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11
2020-07-14
(2020)渝0102行审152号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涪陵区聚云食品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56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涪林业罚决字﹝2024﹞第83号
该单位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蒿枝坝村3组(小地名:大堡)处的林地,用于修建聚云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和焚烧炉,改变了该处林地用途、造成林地毁坏。经勘验,涉及面积共0.9706公顷,其中非林地0.6613公顷;已查处已审批0.1471公顷(涪林罚决字〔2022〕第144号、涪林业函〔2022〕198号);已审批0.1090公顷(项目名称:荔枝街道蒿枝坝村青杠坡至大槽社道路,涪林业函〔2022〕198号);改变林地用途0.0347公顷,即347㎡,其中商品林262㎡(折0.4亩,其中灌木林地249㎡,无立木林地13㎡)、公益林85㎡(折0.1亩,林地地类为灌木林地);毁坏林地0.0185公顷,即185㎡(折0.3亩),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其中灌木林地151㎡、无立木林地34㎡。
"""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恢复532平方米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决定对该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1.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249平方米(商品林灌木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3585.6元,即249平方米×12元/平方米×0.6×2=3585.6元;2.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13平方米(商品林无立木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93.6元,即13平方米×6元/平方米×0.6×2=93.6元;3.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85平方米(公益林灌木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2448元,即85平方米×12元/平方米×0.6×2×2=2448元;4.处恢复毁坏公益林灌木林地151平方米的植被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4348.8元,即151平方米×12元/平方米×0.6×2×2=4348.8元;5.处恢复毁坏公益林无立木林地34平方米的植被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489.6元,即34平方米×6元/平方米×0.6×2×2=489.6元;6.处恢复林地面积532平方米的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6倍的罚款2553.6元,即532平方米×8元/平方米×0.6=2553.6元。以上六项罚款共13519.2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壹拾玖元贰角。"""
13519.20元
涪陵区林业局
2024-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