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丽远家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代少朋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DXGK5F7R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3期29区6楼1街6013-60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5〕668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5日从本市场内一流动商贩处以人民币110元/件的价格购进了标注“制造商:昆明博美制品厂;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阿拉白水塘61号”标识的笑脸卷纸1件,金额合计110元,尔后堆放在当事人位于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3期市场29区6楼6013-6019号商铺内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4月27日,当事人的客户--云南省玉溪市澄江西坡山乡客栈到其店里进货时,以人民币120元/件的价格购买1件,销售金额共计120元,获利10元。至2025年11月12日因举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当事人购进的该批卷纸1件已全部售出。同时,案件进一步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笑脸卷纸上标注的“制造商:昆明博美制品厂;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阿拉白水塘61号”,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关于协助调查函(澄市监协查【2025】Z091701)调查情况回复》中已现场调查核实,涉案市场主体名称不存在,且该涉案地址登记的市场主体为昆明洗刷刷全铝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案件承办人员认定当事人销售伪造产品厂名、厂址的卷纸的全部货值金额应为120元,获取违法所得1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元;二、对销售伪造产品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行为罚款40元。
4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