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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那慧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丽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B0XCTR5D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E座160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二稽罚﹝2024﹞86号
你单位已处于非正常走逃失联状态,税务登记信息不真实、无生产经营场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失联,存续期间未取得购货发票,未进行纳税申报,领用发票短期内集中开具, 发票上所载银行信息为虚假账户,你单位上述行为都不符合正常企业经营行为。你单位在无真实经营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采用上述非法手段,于2021年8月对外已开具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合计2,378,396.00元,税额合计309,191.50元,未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陕西环那慧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枣庄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代码6100211130,发票号码021435117~021435141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378,396.00元、税额合计309,191.50元、价税合计2,687,587.50元),应依法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4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